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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單第 2 位是 Google 搜尋,97 分。但它 1998 年出場時,市面上已經有 WebCrawler、Lycos、Infoseek、Excite、AltaVista;連它賺錢的那套競價廣告也是別人的專利,Overture 告了它兩年,2004 年和解 Google 交出 270 萬股。兩樣核心都不是它首創,它現在拿著全球 91.32% 的搜尋份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