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全部標籤 · 共 1 篇
我給 99 個產品打了分,iPhone 以 98 分排第一。但把它 2007 到 2009 那 18 個月攤開看,幾乎每件事都做錯了:不能裝第三方 App、不能複製貼上、不能拍影片、不能傳彩信、只有 2G,上市 68 天就降價 200 美元、賈伯斯公開道歉。它做對的只有一件事——而那件事恰好是唯一一件事後補不回來的。